校内各单位: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启动2018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的申报主体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主,鼓励产学研协同;资助强度均为10万元/项,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二、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以产品或技术应用为主,突出预期社会效益,不支持成果表现形式仅为论文、专著、专利等的基础研究。
三、重点支持领域
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农业农村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详见附件1、2)。项目申报人应当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领域,自主确定研究项目。
对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的项目;农业科技园区和贫困区县企业参与或示范应用的项目优先支持。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并且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六、申报方式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 选择一级项目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2. 选择二级项目类别: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
3. 选择一级行业领域:根据申报内容所属领域进行选择,可选领域包括农业农村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
4. 选择二级行业领域:对应选择相关二级领域。
(二)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委。
七、申报时限
(一)本批项目于2018年1月26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
(二)各二级学院请将本单位遴选后的申报书,于3月5日12:00时前将申报书1份和申报清单汇总表电子版交恪勤楼605室,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
联系人:姚昱岑,电话:49891793,邮件:cqwlxykyc@163.com。
附件:
1. 重庆市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申报指南
2. 重庆市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申报指南
3. 重庆市社会民生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模板)
4.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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